①不一樣系列的實質安全型表面及安全柵等相關設備不該隨意混用,必須經有關部門判定,承認其技能功能具有兼容性后方可相互更換。
②本安相關設備如安全柵、電流阻隔器、緩沖放大器等,應安裝在安全場所一側,并牢靠接地。
③為防止本安體系的配線與本安相關回路、一般回路的配線間發(fā)生混觸、靜電感應和電磁感應而導致危險,應選用穿管敷設。本安線路和非本安線路不該一起一根電纜或保護管。兩個以上不一樣體系的本安回路,也不該一起一根電纜(芯線別離屏蔽者在外)或共用同一根保護管(用屏蔽導線者在外)。
④本安線路與非本安線路在同一匯線槽、電纜溝內敷設時,使用接地的金屬板或絕緣阻隔,不然應分隔擺放,距離大于50mm,并別離固定。
⑤表面盤內本安和非本安線路的端子板應相互分隔,距離大于50mm,不然使用絕緣板阻隔,兩類線路應分隔敷設,綁扎結實。
⑥本安線路的長度應使其散布電容和散布電感不超越表面制造廠規(guī)則的zui大答應值。
⑦本安體系的配線一般應設置藍色象征。
⑧本安線路一般不該接地,但當需要設置信號接地基準點時則接地,此接地址應是一切本安表面體系接地導體的單一接地址,并與電源接地體系分隔。
①爆炸危險場所運用的表面、電氣設備和設備材料如接線盒、分線盒、端子箱等,有必要具有經本國授權安排簽發(fā)的防爆合格證,設備前應檢查其規(guī)范、類型是不是符合計劃需要,其外部應無損傷、裂紋。
②在爆炸危險場所也可設置正壓防爆的表面箱,內裝非防爆型表面及其他電氣設備,表面箱的通風管有必要堅持疏通,在送電從前,應通入箱體積5倍以上的氣體進行置換。
③爆炸危險場所1區(qū)內的表面配線,有必要保證在若是發(fā)生接地、短路、斷線等事端時,也不致構成點火源。因而電纜、電線有必要穿管敷設,選用耐壓防爆的金屬管,穿線保護管之間以及保護管與接線盒、分線箱、拉線盒之間,均應選用圓柱管螺紋聯(lián)接,螺紋有用嚙合有些應在5~6扣以上。需撓性聯(lián)接時應選用防爆撓性聯(lián)接納。在2區(qū)內的表面配線,一般也應穿管,但只是為了保護電纜、電線的絕緣層不受外傷。
④匯線槽、電纜溝、保護管穿過不一樣等級的爆炸危險場所分界線時,應采用密封方法,以防止爆炸性氣體從一個危險場所串入另一個危險場所。
⑤保護管與現(xiàn)場表面、檢測元件、電氣設備、表面箱、分線箱、接線盒、拉線盒等聯(lián)接時,應在聯(lián)接處0.45m以內設備隔爆密封管件,對2in以上的保護管每隔15m應設置一個密封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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